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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流動應用程式「安心出行」的聲明中指,有關外出的紀錄會被上傳至衞生署,保存年期更長達7年,聲明中更直指資科辦可能會把用戶的的資料提供予接觸「追蹤工作的執法人員」。
「安心出行」的聲明中指,「如屬確診個案,經『安心出行』手機應用上傳至衞生署的出行記錄將保存最少7年」。但政府早前強調,安心出行的資料只會存放於用戶手機,不會追蹤用家的行蹤,目前似乎「安心出行」所有用戶的出行紀錄都已被上載到政府系統內,據了解,手機「打卡」的出行紀錄都會被上載至系統雲端,透過雲端將從確診者收集數字訊號,下載到個人手機內核對接觸情況。
聲明指,安心出行的索閱個人資料及查詢是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內所載的條款,而條例亦訂明,若面對罪行或檢控時,個人資料的私隱或會被授權使用。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安心出行的聲明具法律效力,但其中文和英文的用字有所出入,中文寫法為「出入紀錄」(in-/out-records),英文寫法為「出行紀錄」(visit records),在法律上兩者並不等同,有法律界人士擔心會造成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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