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楊光說,強烈關注香港高等法院對《禁止蒙面規例》的司法覆核案判決,認為判決產生的嚴重負面社會影響。
楊光強調,香港現行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經過1997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確認符合基本法,並採納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這表明該條例的全部規定都符合基本法。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依據該條例制定《禁止蒙面規例》,即為依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履行職權。該規例實施以來對止暴制亂發揮了積極作用。
高等法院原訟庭判決《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賦予行政長官在某些情況下制定有關規例的規定不符合基本法,並裁決《禁止蒙面規例》的主要內容不符合相稱性標準,公然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權威和法律賦予行政長官的管治權力,將產生嚴重負面社會政治影響。我們將密切關注此案的後續發展。
希望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司法機關嚴格依照基本法履行職責,共同承擔止暴制亂、恢復秩序的責任。
咁直接人大釋法啦?
登入後,內容更豐富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賬號?註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