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搞成個月, 交兩個人出黎就想可以降溫 ?
吊你咩.... 出幾佰人, 就搵幾十人交數,
當中兩個人先告...
最搞嘢係比佢地保釋
即係預告唔會重判, 唔擔心疑犯著草
定係成個月, 就係四四六六, 寫個劇本出黎呢
7月21日發生元朗襲擊事件,事隔一個月,兩名疑犯被起訴。54歲運輸工及48歲電工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案件今午(2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兩人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押後至10月25日,並批准兩人保釋。據了解,警方已向24名受襲市民錄取口供,多人身體受傷,包括頭部、四肢等,傷勢輕則觸痛,重則骨折。
首被告王志榮(54歲)報稱運輸工人,次被告黃英傑(48歲)報稱電工,分別居於元朗及天水圍。兩人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西鐵元朗站,連同其他不知名者參與暴動。辯方庭上透露,次被告是工程公司東主。
控方指控稱,7月21日晚上10時40分,約50名白衣人在元朗西鐵站聚集,與一群黑衣人口角,兩方均有使用暴力,包括擲水樽、水喉射水。晚上10時48分,閉路電視片後拍攝到首、次被告在白衣人群,當中有人手持木棍、藤條等,首被告用垃圾桶蓋襲擊他人,次被告則沒有戴口罩。
晚上11時05分至13分,大批白衣人手持藤條、木棍衝上月台襲擊黑衣人,車廂內閉路電視亦拍攝到白衣人向乘客施襲,其間一名男乘客曾跪地求饒白衣人停止施襲,卻遭到襲擊,車內其他乘客極度恐慌,而首被告當時非常接近該批施襲者。
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後,通緝首、次被告。首被告7月22日在住所被捕,警誡下保持緘默,入屋搜查發現脗合的衣物及鞋;次被告8月3日在羅湖準備離港時被捕,警誡下承認案發日曾在西鐵元朗站的車站及月台逗留。
警方估計有50人受襲,截至8月21日,已向24人錄取口供,各有不同傷勢,包括觸痛、擦傷、裂傷、骨折等。
根據《公安條例》19條,如參與非法集結的人破壞社會安寧,該集結即屬暴動,而集結的人即屬集結暴動。若干犯暴動罪,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監禁10年。
登入後,內容更豐富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賬號?註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