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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6-26 11: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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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unlikwong 於 2019-6-26 12:13 編輯
回復 cltao ##1 的帖子
師兄,
1. 你講左一連串放大, 似乎想話反對者講o既理由係靠一步一步誇大, 師兄淨係識引用呢D主觀判斷o既指控, 但係你又指唔出邊一步係虛假, 又唔敢話邊一步唔可能發生, 咁唯有話呢D有可能發生o既野, 係放大, 想避重就輕? 定係師兄你認為放大o既野就唔會發生? 定係d野只係可能發生, 又唔係一定會發生, 反對者就唔可以講? 講就係呃人?
你支持o既野, 唔等於有人反對就係靠屈, 人地講o既理由, 你又否定唔到, 淨係識話人放大, 反對者係因為俾人呃, 反對者係靠屈. D人係會用腦o架, 會去思考反對o既理由o架, 不過就唔知師兄有冇用腦去諗過其他人會用腦o架呢?
2. 林鄭係為主持公道? 唔知師兄咁講算唔算放大左林鄭o既人格呢? 算唔算放大左反對者係冇公義呢? 算唔算放大左反對者係為左政治利益呢?
林鄭就冇考慮政治利益? 佢計算過立法會夠票過, 係諮詢時間倉卒, 同埋立法程序唔清唔楚之下, 想監硬通過, 佢純粹為左主持公道? 定係想向中央政府表演自己好打到飛起? 表演俾市民睇, 民意都係廢話, 可以唔使理? 呢d 唔係政治考慮?
政治考慮, 係現實需要, 有冇民主, 自由, 公正, 公義o既社會, 係政府, 定係人民, 都要有政治考慮, 師兄满口政治考慮, 去指控人地政治考慮, 政治考慮係某D人o既特權? 師兄講得, 反對者就唔得?
3. 你話單案件要引渡係事實需要? 台灣都一早表明唔會接受用呢條條例引渡, 想請問事實需要係邊度? 定係師兄想話個事實其實係: 中央政府想將以往做過唔合法o既野, 而家將佢合法化? 以師兄o既邏輯同埋記性, 分唔分清咩野係事實呀?
4. 為左要支持修訂, 師兄就認為殺人者死係公義, 又係師兄慣用o既大義凜然形式去解說. 殺人者有罪, 唔等於殺人者死, 要唔要死, 唔同國家有唔同例. 你認為公義o既野, 唔同國家有唔同處理. 不過最重要係, 即使通過修例, 呢位殺人者都只係引渡去台灣, 唔係去大陸. 正如你講, 佢未必使死, 唔通師兄認為通過修例, 香港政府就可以將佢引渡番大陸? 師兄係咪搞錯左, 佢係喺台灣犯法, 然後走番香港, 要引渡, 都係引渡番台灣, 同大陸冇關….唔通師兄認為, 為左要犯人死, 就唔使理司法上o既制約? 呢D就係師兄學人講o既公義?
5. 不犯法何來引渡? 咩師兄認為呢個世界冇砌生豬肉咩? 只不過有D地方特別多啫. 香港冇引渡法咩? 不過同大陸就真係冇, 自己去諗下點解喇? 唔知就睇下人地點解釋. 有人反對修例, 就質疑人地已犯法, 正在犯法, 想犯法, 點解師兄唔去質疑唔犯法都可以被引渡. 咁樣就側側膊當修例係公義? 係主持公道?
6. 小弟年紀大, 就怕老人痴呆, 師兄就話自己食鹽多過人食米, 恃老賣老, 飽讀某本政治書, 仲話識唔去妨害別人自由. 有人話師兄係五毛 (先旨聲明, 小弟冇講過師兄), 你就話自己識咩野係自由. 咁你質疑人地反對係已犯法, 正在犯法, 想犯法, 唔知算唔算妨害別人自由呢? 又話自己早就背左本政治書….. 啊….係背左, 唔係明左…. 唔怪得咁邏輯混亂喇. 辯駁時去酸對方, 真係唔知同妨害別人自由有咩關係? 話左師兄係五毛, 師兄人身自由受妨害咩? 師兄言論自由受影響咩? 唔係呀, 師兄咪一樣可以係度發帖.
師兄唔鍾意俾人貼五毛標籤, 咁咪去駁斥人囉, 同你背過幾多書有咩關係? 同妨害自由有咩關係? 係喎, 師兄又想混淆事實? 台灣旺旺老板冇背過嗰本政治書? 佢上禮拜先俾人點名批評係紅媒, 收大陸補貼, 幫大陸講說話, 咁佢算唔算五毛o呢? 定係五億毛呢? (小弟講過唔想酸人五毛, 而家仲話人五億添, 自打咀吧, 罪過! 罪過!).
7. 有人用民主制度嚟同冇民主制度比較, 唔等於話民主制度完全無問題, 但係一有人支持民主制度, 就有人話希魔都係民主制度o架.
小弟唔係想將民主制度o既問題合理化, 但係民主制度有問題, 唔等於就解釋到冇民主制度可以犯同樣問題, 唔通話自己係冇民主, 就可以合埋化各種殘暴, 各種違反人權o既做法?
8. 師兄成日混淆事實, 而家就話自己成日講歪理, 係咪想犧牲小我, 牽拖埋其他人? 師兄太睇得起自己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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