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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 選委員會主席又要投票
依家, 見制又要搞多個投票, 就係接唔接受內會指引
咁即係要涂生做多單.... 理念上即係要花上雙倍時間
見制, 咪諗就係識望制好唔好...
用吓個死人腦啦....
要唔要搞多次投票,
就係投票決定"抽先"討論要唔要接受內會指引
再去投票決定改唔改流程...
立法會《逃犯條例》修例法案委員會首兩次會議未能選出主席,建制派提出由內會向法案委員會發出「指引」,換走正主持法案委員會的民主黨涂謹申,由經民聯石禮謙替上。曾任8年內會主席的自由黨前主席劉健儀今早(3日)在港台節目稱,按議事規則,法案委員會須考慮內務委員會指引,惟是否遵從則由法案委員會決定。
劉健儀強調,應是法案委員會集體決定,而非主持人。她個人認為,法案委員會考慮是否遵從指引要有過程,接受與否亦要有說法或投票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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