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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話題] 【公屋富戶罪成】兩周第二宗!瞞擁私樓 判囚1個月緩刑罰$5,000 E-mail 此主題給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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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23 11:41:4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公屋富戶罪成】兩周第二宗!瞞擁私樓 判囚1個月緩刑罰$5,000 E-mail 此主題給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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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富戶罪成】兩周第二宗!瞞擁私樓 判囚1個月緩刑罰$5,000






  





再有公屋居民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隱瞞擁有住宅物業,而被判虛假陳述罪成,是兩周內第二宗同類罪成個案。

1名黃大仙富山邨公屋居民,去年5月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隱瞞當時以聯權共有方式,擁有1個西營盤住宅物業,沒有申報,昨日(2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虛假陳述罪成,判罰5,000元及監禁1個月,緩刑18個月,是兩周內第二宗同類罪成個案。房屋署指,會向有關住戶追回因資料不正確而少付的租金,而根據新修訂「富戶政策」,若公屋住戶擁有香港住宅物業,不論其家庭入息或資產水平為何,均須遷離他們現居的公屋單位。


房屋署又指,住戶須準確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仔細閱讀表格內容及填表須知,並按指定方法,計算和填寫其收入及資產。若涉虛假陳述,最高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若忽略提供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指明的詳情,最高可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個月。



判得太輕 ,冇咩 阻嚇作用, 依家買樓個個借人頭,公屋住户賣人頭揾錢。仲有最小起碼瞞幾耐就坐幾耐,再補返咁耐既差價,罰款另計,先有阻嚇性!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nextmedia.com/realtime/ ... 6647&a=5917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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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23 11:52:46 | 顯示全部樓層
支持打擊滥用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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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23 16:29:09 | 顯示全部樓層
1. 少查, 查先算啦...
2. 少捉, 查出又如何...
3. 少告, 向來都係大樹化小, 小樹化無.  幾十年, 幾可告 ?
最重要係, 真係告, 都係一千幾佰可以解決.  驚條毛咩.

罰5,000元及監禁1個月,緩刑18個月 ?
簡化版, 即係罰5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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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23 16:33:32 | 顯示全部樓層
重罰港人,但內地人來港申請公屋,係內地有物業又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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