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查看: 2575|回覆: 19

[新聞時事] 【15死真相曝光】重慶巴士墮長江 過站女乘客同司機互毆3...

[複製鏈接]
簽到
190
發表於 2018-11-2 11:21:1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國產大媽破壞力真係地上最強, 坐巴士落遲左車都可以同司機開波, 搵全車陪葬!




重慶一輛22號巴士上月28日失控衝落長江,奪去15條人命。重慶市當局今日公佈事故調查結果,指經翻查巴士內部閉路電視紀錄及詢問已下車乘客,得悉是一名女乘客因為過站未落車,與司機發生爭執,繼而動武,互毆過程僅3秒,隨即巴士失控衝江,引發意外。

當局今早舉行記者會,指警方從打撈上水的巴士上,翻查車廂內閉路電視畫面,並調查事發前下車的4名乘客,發現一名姓劉的女乘客(48歲)在行車途中,因錯過落車地點,於是向姓冉的司機(42歲)要求下車,但當時沒有巴士站可供停車,冉男並未同意。

劉女之後從座位起身,走到冉男的右後側不斷指罵他,冉男多次轉頭解釋,雙方因此發生爭執,並逐步升級,相互大罵攻擊性言語。10時8分49秒,當巴士駛上萬州長江二橋時,劉女突然右手持手機擊向冉男的頭部。10時8分50秒,冉男右手放開軚盤還擊,側身揮拳擊打中劉女頸部。隨後,劉女再次用手機擊打冉男,冉男用右手擋下,並抓住劉女上臂。10時8分51秒,冉男收回右手後,向左邊急速扭軚,令到巴士失控向左偏離,越過中線,與對面行車線的私家車相撞後,撞斷護欄墮入長江中。

《人民日報》

登入後,內容更豐富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賬號?註冊

×
發表於 2018-11-2 11:48:25 | 顯示全部樓層
大媽真係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8-11-2 16:13:37 | 顯示全部樓層







以上影片乃youtube提供,與本站無關; 若無法觀看,可查看原網址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8-11-2 16:29:56 | 顯示全部樓層

點睇都係位司機想教訓位女士
只係估錯咗後果...  

係成車人一齊死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18-11-2 18:24:06 | 顯示全部樓層

多謝古兄補充影片

自己身在車内,等如條命交托比司機,同佢嘈影響佢駕駛情緒已經夠蠢,仲郁手打司機,以為司機顧住開車就冇得還手任你打,更加超級蠢!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8-11-2 20:20:02 | 顯示全部樓層

成車人陪呢兩個蠢貨落黃泉 !  唉 ……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8-11-2 20:41:3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kinsoncc ##5 的帖子



1. 女司機可怕,沒想到女乘客比女司機更可怕

2. 國人大多數都有事不關己,躲起來看熱鬧的習慣。
可這次毆打司機,無人拉架,無人勸說,最後一車人的性命都搭了進去。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8-11-2 22:07:20 | 顯示全部樓層
绝對乎合国情, 可能是旦一件唔識講匪語, 冇法溝通, 揽过大头彿出尼, 所以香港人都係乖乖地學匪語, 小好多麻烦.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18-11-2 22:31:0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kinsoncc 於 2018-11-2 22:31 編輯
古不怪 發表於 2018-11-2 20:41
回復 kinsoncc ##5 的帖子


早兩年網上睇過一條說教片,一個女乘客在長途公車上被幾個惡霸輪姦,車上一個男人見義勇為想救女乘客,但其他人卻袖手旁觀,最後被姦的女乘客罵見義勇為的男人多事,叫惡霸把他趕落車,當公車駛至山坡公路,女乘客把司機的軚盤扭動,全車跌落山崖!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8-11-3 00:22:42 | 顯示全部樓層
大陸自私無恥大媽,去死都要累其他人。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8-11-3 01:21:30 | 顯示全部樓層
報導沒有提到他倆是否在車禍中離世?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8-11-3 09:53:1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古不怪 ##7 的帖子

very good comments.  I totally agree with you.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8-11-3 10:11:31 | 顯示全部樓層
同大布果單炒9巴類似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8-11-3 14:05:05 | 顯示全部樓層
11月2日,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事故舉行新聞通氣會,公佈了墜江原因:乘客劉某在乘坐公交車過程中,發現車輛已過自己的目的地站,要求下車被拒,兩次持手機攻擊正在駕駛的公交車駕駛員冉某,兩人之間的互毆行爲造成車輛失控,致使車輛與對向正常行駛的小轎車撞擊後墜江,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女乘客坐過站 與司機互毆

事發日:10月28日

事發地:重慶市萬州區長江二橋

9時35分,乘客劉某在龍都廣場四季花城站上車,其目的地爲壹號家居館站。由於道路維修改道,22路公交車不再行經壹號家居館站。當車行至南濱公園站時,駕駛員冉某提醒到壹號家居館的乘客在此站下車,劉某未下車。當車繼續行駛途中,劉某發現車輛已過自己的目的地站,要求下車,但該處無公交車站,駕駛員冉某未停車。

10時3分32秒,劉某從座位起身走到正在駕駛的冉某右後側,靠在冉某旁邊的扶手立柱上指責冉某,冉某多次轉頭與劉某解釋、爭吵,雙方爭執逐步升級,並相互有攻擊性語言。

10時8分49秒,當車行駛至萬州長江二橋距南橋頭348米處時,劉某右手持手機擊向冉某頭部右側。

10時8分50秒,冉某右手放開方向盤還擊,側身揮拳擊中劉某頸部。隨後,劉某再次用手機擊打冉某肩部,冉某用右手格擋並抓住劉某右上臂。

10時8分51秒,冉某收回右手並用右手往左側急打方向(車輛時速爲51公里),導致車輛失控向左偏離越過中心實線,與對向正常行駛的紅色小轎車(車輛時速爲58公里)相撞後,衝上路沿、撞斷護欄墜入江中。

官方通報稱,乘客劉某和駕駛員冉某的互毆行爲與危害後果具有刑法意義上的因果關係,兩人的行爲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觸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之規定,涉嫌犯罪。

律師解讀:遇難者家屬該向誰請求賠償?

那麼,這起事件中,誰爲此事件負責任?遇難者家屬應該向誰請求賠償?公交公司是否也要承擔責任?爲此,正義君採訪了律師,一起來看看他們的解讀吧!

1、這起事件中,誰爲此事件負責任?是刑事責任還是民事責任?

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楊文戰律師:此次事件中既有刑事責任也有民事責任。從目前通報大案情來看,公交車司機和女乘客兩個人都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爲女乘客多次毆打正在駕駛的司機這種行爲,極容易造成公交車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從而引發交通事故,而司機被攻擊後,他可以停車報警,但他卻在公交車行駛的過程中雙手離開方向盤,與女乘客互毆,所以都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江蘇聖典律師事務所吳世柱律師:責任主體有三方,公交公司、乘客劉某和司機冉某。乘客劉某和司機冉某應承擔刑事責任。但是,根據最新修改的《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規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便不再追究刑事責任。公交公司作爲承運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2、遇難者家屬應該向誰請求賠償?可以向女乘客劉某的家屬請求民事賠償嗎?

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楊文戰律師:從乘客家屬索賠的角度來看,造成事故的雙方都有民事賠償責任。由於公交司機是職務行爲,他的民事賠償責任由其所在公司負責。女乘客同公交公司有連帶賠償責任。但由於她已經死亡,如果要追究她的賠償責任,只能在她的遺產範圍內要求她的繼承人賠償了。

江蘇聖典律師事務所吳世柱律師:可以向公交公司主張賠償。因爲無論從乘客保險的角度還是從交通事故賠償範圍的角度,還是從承擔責任的能力方面,向公交公司主張賠償,對於遇難者家屬是最爲可行的,當然,國家也高度重視,我們也看到相關的善後工作已經有序進展。

3、公交公司承擔責任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江蘇聖典律師事務所吳世柱律師:一是基於《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條公交公司作爲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另外,根據《侵權責任法》三十四條、四十八條等相關規定,本起事件因司機的行爲引起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的競合。可以由賠償權利人選擇一種行使權利的方式,最有利於保護權利人的方式是侵權責任。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8-11-4 00:24:00 | 顯示全部樓層
死都要累人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8-11-4 01:43:46 | 顯示全部樓層
係咪未開化呀?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8-11-4 02:03:30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kinsoncc ##1 的帖子

一時之氣害死咁多人。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8-11-4 18:55:27 | 顯示全部樓層
That the problem in mainland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8-11-4 21:21:16 用手機發表 | 顯示全部樓層
兩人打交即判死刑,但多人陪葬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聯絡我們|141華人社區

GMT+8, 2024-11-5 22:06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