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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內地一些醫院屢屢被揭想方設法多收費!吉林省長春市民馬明(化名)投訴,他近日到一家醫院做包皮手術,已交納六百一十元(人民幣,下同)手術費後,當手術做到一半時,醫生臨時要求他加做兩個手術,已打了麻藥的他,只能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字,最終被收取一萬多元費用。在媒體介入調查後,醫院退還他七千元。
馬明上周六到博愛醫院做包皮手術,醫院為他做了尿常規化驗、血化驗、陰莖表面細胞等三項檢查,稱沒有問題,他按要求交納六百一十元手術費。
「手術做到一半,醫生說我有筋膜感染,需要做有關的手術,手術費三千八百元。我當時已打了麻藥,很緊張,就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字了。」馬明說,不料,沒過幾分鐘,醫生又說他的神經分叉嚴重,要做一個消除敏感度的手術,一個神經支架二千四百元,他要做兩個,共四千八百元,他只得再次簽字。
當地律師劉海波說,根據《合同法》,「術中加項」屬於典型的乘人之危,醫院雖取得患者簽字,但患者有權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撤銷該簽字的民事行為,並索賠。前天上午,吉林博愛醫院與馬明協商後,將他被加的兩個手術的八千六百元手術費,減去材料費,退還他七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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