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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沈陽海哥 於 2016-7-2 14:22 編輯
「台灣罵人價目表」 這句無罪 這句要賠100萬
禍從口出!
說話要當心,免得罵人挨告,賠償金額也相當廣泛,有0元無罪到上
百萬台幣都有,就有網友整理相關新聞,列出「台灣罵人價目表」。
「台灣罵人價目表」裡頭包含許多不堪入耳的話,不過最常聽到的一字國罵,
法官界定為台語發語詞,認定無罪,但像是「賤貨」、「敗類」的字眼,
就得被判賠3000元台幣,若是「婊子」、「下流」等,須賠償6萬。
其中罰款金額最高的是,作家馮光遠形容馬英九與金溥聰的「特殊性關係」,
當時金溥聰告馮光遠加重誹謗,求償200萬元,高等法院判賠100萬台幣,
並在4大報登報道歉一天。
台灣網友整理出的「台灣罵人價目表」如下:
罵「X」 只是台語發語詞 無罪
罵「更年期到了」 判賠2千元台幣
罵「賤貨」 判賠3千元台幣
罵「敗類」 判賠3千元台幣
罵「米蟲」 判賠6千元台幣
罵「王八蛋」 判賠1萬元台幣
罵「不要臉髒東西」判賠2萬元台幣
罵「你去吃屎啦」 判賠2.5萬元台幣
罵「賤人就是矯情」 判賠5萬元台幣
罵「智障」 判賠5萬元台幣
罵「頭殼裝屎」 判賠5萬元台幣
罵「白痴」 判賠5萬5000元台幣
罵「下流」 判賠6萬元台幣
罵「婊子」 判賠6萬元台幣
罵「幹X娘」 判賠8萬元台幣
罵「死番仔」 判賠10萬元台幣
罵「人渣」 判賠30萬元台幣
罵「神經病」 判賠30萬元台幣
罵「特殊性關係」 判賠100萬元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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