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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2015-10-25 09: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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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 一下,2015/10/22
大律師公會向上訴庭申請上訴!點解係都唔比大狀做 體雕師? 但又比大狀做政棍、做戲、做垃圾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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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cc東網專訊】 入行10年的大律師梁思豪,因擁有「體雕師」的資格,早前向大律師公會申請以此作副業幫補家計,但遭否決。他不服有關決定,亦不滿大律師公會以專業守則限制大律師的副業,去年6月申請司法覆核圖推翻公會決定,高院今年4月聆訊後,於上月頒下判詞,裁定公會限制大律師的副業屬違憲,有關限制亦欠缺充分理據,判梁思豪勝訴兼得訟費。
據悉,大律師公會今日向上訴庭申請上訴,主要理據指,原審法官錯誤理解《基本法》第33條保障香港市民有自由選擇職業的權利條文,另認為公會有充分理據不許梁思豪做體雕師,故申請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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