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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一名女大生因無力償還四十萬就學貸款,竟想下海賣淫,因仲介男子看上她的美貌,誆稱可「輕鬆賺高薪」,三度將她騙到摩鐵「指導床上功夫」,男子心癢難耐提議要以十萬元包養遭拒,竟持尖刀兩度性侵女大生。男子落網雖辯稱是學A片的性侵情節,新竹地院審理後昨依強制性交罪,判處男子七年半徒刑。
檢警調查,台北一名林姓女大學生(二十三歲)為償還四十萬元大學就學貸款,竟價值偏差想要下海賣淫,以最快速度賺到錢,去年她結識新竹縣一名仲介賣淫的廖姓男子,兩人以兩千五百元為代價性交易,並留下LINE的聯絡方式給廖男。
拒10萬包養被硬上
廖男事後對林女美貌念念不忘,萌生包養念頭,他傳送LINE簡訊給林女,誆稱可以「輕鬆賺高薪」,林女因急著要賺錢答應試試,他謊稱要先「指導床上功夫」,三度誘騙林女南下新竹,在摩鐵裡親自示範如何幫客人洗澡、愛撫、嘿咻、收錢的整個流程。
檢警調查,廖男第一次「床上指導」後,給了林女八千元報酬,第二次時廖男看到林女裸體心癢難耐,要求發生關係卻遭拒絕;去年十月初廖男三度誘騙林女到摩鐵,表明要以每月十萬元包養,仍遭林女拒絕,廖男載林女離去時即心生歹念,將車開到一棟大樓地下室,拿刀抵住林女的脖子企圖性侵,幸有人經過才作罷。
判決書指出,廖男隨後將林女載到一偏僻處,林女害怕會遭不測,只好稱「摩鐵做起來比較舒服」,廖男將林女載往摩鐵後,威脅「妳若提要回家,我就把妳殺了再自殺!」強逼林女幫他口交,更模仿A片情節摑巴掌性侵,林女不堪受辱痛哭,他還毫無人性地說:「再搞一次,就帶妳回家。」再度遭性侵得逞,還拿手機拍下林女裸體。
強制性交判7年半
檢警據報將廖男約談到案,他竟辯稱林女與他口交、性交、演出A片性侵情節都是出於自願;但林女對遭性侵過程指證歷歷,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廖男兩次攜帶兇器性侵被害人,昨依強制性交罪判七年半,另強制罪部分三個月,得易科罰金。
精神科專科醫師楊聰財表示,一個人性格、觀念的養成,大多來自於成長環境,女大生想要以身體換取金錢,可能與社會上瀰漫著「笑貧不笑娼」的觀念有關,提醒家長若發現孩子的價值觀出現偏差,除應檢討家長言行是否影響孩子外,更要讓孩子了解這樣做,可能會傷害到自己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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