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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四十一歲張姓單親媽媽,獨自扶養兩個女兒,去年底,十四歲大女兒的同歲男友到家中,剛巧大女兒不在家,張婦竟和少男在客廳嘿咻,事後張婦還在少男臉書,留下「也許你不會想要這兒子」等疑似懷孕的私訊,少男阿姨發現後報警,新北地院昨依與未滿十六歲者性交罪判張婦六月徒刑,可緩刑二年。
被告張婦是單親媽媽,從事家庭手工,獨自撫養兩個未成年女兒,被害少男十四歲,跟張婦大女兒都讀國中三年級,是同班同學也是男女朋友。去年十二月某個周六,少男前去女友家,女友卻不在,張婦跟少男在客廳閒聊,聊著聊著竟起情慾,兩人各自脫去衣物,直接在客廳嘿咻。
事後,少男跟張婦的大女兒不知何故分手,反而是張婦忘不了少男,竟在少男臉書私訊詢問他:「你不會生氣,也不想保護你的兒子了吧?」、「也許你不會想要這兒子了吧?」、「我拿掉,不再為難你」。少男不知如何處理,同住的阿姨意外發現訊息後大驚失色,報警處理。
警訊及檢方偵訊時張婦均認罪,但檢方查無張婦墮胎的紀錄,新北地院開庭時,張婦坦承犯行,並答應少男阿姨的條件,承諾不再跟少男聯絡。
法官考量張婦侵害未成年少男身心,行為應受罰,但基於少男無意追究,阿姨也願原諒,顧及張女若入獄,兩個未成年女兒將無人照顧,因此讓張婦緩刑二年,須保護管束並提供四十小時公益勞動服務。
兩性作家江映瑤指,張婦為母親,卻「亂倫」跟女兒的未成年男友嘿咻,不僅違反道德、法律,更破壞母女關係,張婦雖為成年人,卻跟未成年一樣無知,無自制能力,行為不可取,已造成親子、家庭、生活嚴重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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