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查看: 2089|回覆: 1

窮女賣淫1次 從此逃不出

[複製鏈接]
簽到
1039
發表於 2015-7-25 04:48:2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從良又被逼下海!台中市警方昨宣布破獲一個以毒品、高利貸及暴力控制女子的賣淫集團,逮捕19名嫌犯,有女子第一次接客遭查獲,集團代墊9萬元罰款,女子還了4萬元後,又被恐嚇繼續賣淫,後來逃離到鞋店工作,仍無法擺脫對方糾纏,警方痛罵:「該集團手段惡劣,太沒人性!」

警方調查,綽號「寶哥」的簡文洲(53歲),2年前成立海尼根、金牌、全家等三家經紀公司,組成中部地區最大應召站,並夥同曾三洋(50歲)、霍翰霆(52歲)共組暴力犯罪集團,結合擔任總務的陳志明(50歲)、黃宜先(49歲)、饒森海(47歲)三人,以強暴恐嚇手段媒介女子從事性交易,旗下2、300名應召女子,每天進帳上百萬元。
今年初花名「妮可」(29歲)的女子,因缺錢急用,見「海尼根」經紀公司在報紙刊登徵人廣告,前往應徵後,立刻被安排到汽車旅館接客,不料被警方當場查獲,罰款9萬元。
從良轉職仍遭纏

公司要求妮可賠錢並簽本票,妮可還4萬元後,恐嚇她若不還錢,將對其家人不利,妮可心生畏懼,只好繼續賣淫。
後來妮可逃離公司到鞋店工作,公司仍不斷派員到鞋店騷擾,散播她曾經下海賣淫,欲逼她再繼續下海還債,致使她身心俱疲,無法擺脫對方糾纏,報警求助。
放高利貸逼還債

另花名「Q妹」(25歲)的女子向嫌犯借了9萬元應急,之後接客還債,做了半年,原以為還完債了,想不到公司從中收取高額利息,最後還欠9萬元,由於Q妹不還錢,嫌犯指使小弟將她拖出去毆打,並脅迫她繼續賣淫。
花名「小可」(26歲)的女子,則因接客太多身體疲憊不堪,或下體受傷請假,公司竟不准她休假,強迫她抱病繼續接客:該集團另以「試車」名義,脅迫新進女子供成員白嫖,行徑惡劣。
警方逮捕19惡徒

警方周三逮捕十九人,起獲現金75萬元、花名冊、排班表等證物,共有8名應召女子受害,訊後全案依違反組織犯罪、妨害風化、恐嚇等罪嫌送辦。

登入後,內容更豐富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賬號?註冊

×
發表於 2015-7-27 15:37:04 | 顯示全部樓層
下海前定要三思.....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聯絡我們|141華人社區

GMT+8, 2024-11-15 19:36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