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嘗禁果補婚禮 要房要鑽戒 婚事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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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3-10 05:26:1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北市吳姓男大生去年與十五歲的小女友偷嘗禁果,女方父母發現後,雙方原有意結婚,孰料女方父母要求五百萬元聘金、一戶北市房子及有GIA認證的一克拉鑽戒,男方不滿女方獅子大開口,婚事告吹,女方遂控告吳男與未成年人性交罪,親家變冤家。台北地檢署查出,吳男與女方嘿咻時還未成年,昨改將他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檢方調查,吳男去年底剛滿十八歲,現就讀某國立大學,前年八月他經朋友介紹,與年僅十五歲的高二女友交往,兩人都住台北市中心,家境不錯,常以LINE情話綿綿。去年某日吳男趁著家中沒人,帶女友回家嘿咻。
大聘要求500萬元

事後女方傳LINE問吳男:「你會不會把我們的事跟別人說?」吳男回:「妳說『幹』這件事嗎?」女方答:「對呀。」這段對話被女方父母看到,追問後女兒承認,女方父母氣憤不已,但見吳男條件不錯,有意將女兒嫁給吳男,因而聯繫吳男父母,準備張羅婚事。
沒想到女方父母光是大聘就要求五百萬元,另要求一戶位於北市的房屋,鑽戒也要一克拉以上還要有GIA(Gemological Institute of America美國寶石學院)認證。雖女方未要求房屋新舊、坪數,但男方不滿對方要求太多,婚事破局,女方父母認為女兒吃虧,憤而對吳男提告。
吳男女友指控,男友曾和她嘿咻六次;吳男雖坦承與小女友嘿咻,卻堅稱雙方只嘿咻一次,且當時他還未成年。
1克拉至少10萬

檢方根據雙方LINE的內容及吳男說詞,研判兩人發生性行為時應在吳男滿十八歲前,將此部分移送少年法庭。吳男成年後,沒證據證明兩人有嘿咻,將吳男不起訴。
律師施宣旭說,若吳男罪名成立,恐涉犯最重七年的對未成年人性交罪,但因犯案時未滿十八歲,依法可減輕其刑。
艾麗兒珠寶負責人蘇明裕表示,市面上附GIA證書的一克拉裸鑽,依等級不同售價介於十萬元至七、八十萬元不等,若加上品牌及戒台設計等費用,售價可能提高。
VERYWED非常婚禮行銷公關經理邱麗潔建議,男女雙方談婚事時,女方要求多少聘金,通常應付出相對價值的嫁妝,且最好找媒人居間協調,避免衍生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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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3-10 15:02:20 | 顯示全部樓層
希望可以圆满解决来个双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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