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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一名少女遭父親同居人毆打,7月間蹺家投靠男網友,慘遭男網友當搖錢樹賣淫,少女自己搭火車、BRT接客,1天最高接客5次,不曾戴保險套,直到少女染上淋病,竟還是嫖客帶少女至醫院治療。警方前天逮捕男網友和6名嫖客,發現嫖客中有3人染淋病,訊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妨害性自主罪、人口販運防制罪送辦。
警方調查,讀國三的劉姓少女(15歲)雙親離異,因不滿父親同居人打她,7月間第3次蹺家。劉父打電話、搜臉書都找不到人,8月底報警。警方本周一找到少女,發現她從7月起遭男網友洪肇鴻(28歲,妨害性自主前科)逼賣淫,1天最高接客5次,且染上淋病,她說:「賣淫次數多到自己也數不清了!」
自己搭BRT接客
警方表示,洪嫌劈腿兩女,又透過臉書認識少女,稱少女「乖寶」,少女則稱呼洪嫌「酷寶貝」,洪誘騙少女到台中市沙鹿區租套房,在聊天室招攬嫖客,每次收取2000、3000元,洪嫌只拿300至1000元給少女。
警方痛斥:「他簡直把小女孩當搖錢樹!」若少女沒錢,就罵她三字經,威脅「妳再不去接客,我就把妳衣服和東西全丟出去」,少女不想返家又怕流落街頭,只好自行上網找嫖客,再自己搭BRT去汽車旅館接客,曾有一次搭火車又走路到嫖客家,嫖客性交易完只給100元打發少女,警痛罵:「誇張!可惡!」
3嫖客也得淋病
警方聖誕夜逮捕簡姓、蕭姓、陳姓、楊姓等共6名嫖客,竟查出其中高達3人有淋病;11月間,蕭姓嫖客打電話告知:「妳知不知道妳得淋病?」少女才知自己染病,求助洪嫌也不理,最後拜託簡姓嫖客帶自己去就醫。
衛福部豐原醫院感染科主任王唯堯說,曾有10歲女童遭性侵染淋病,恐引發陰道炎,骨盆腔炎。律師黃雅琴說,洪嫌恐面臨《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容留、恐嚇未滿18歲以下人性交易,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嫖客則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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