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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咻不認真竟被告!台北市一名正妹上月與同居男友嘿咻時,認為男友雖然前戲表現不錯,卻在嘿咻時心有旁騖、不認真,她不爽之下喊卡,但男友仍用五分鐘草草了事,讓她「感覺很不好」,憤而到警局提告性侵;日前,男友與她嘿咻又讓她感覺不滿意,她二度到警局提告。警方傳喚男友到案時,他無辜地說兩人是情侶,並喊冤兩人做愛次數難以計算,「我很認真呀!怎會被告性侵?」
警方調查,控告男友的正妹(三十一歲)從事服務業,與工地打零工的王姓男友(三十一歲)交往並同居。
無辜男:我很投入
上月初正妹與王男在同居租屋處激情嘿咻時,她覺得男友前戲表現不錯,卻在兩人嘿咻後開始「態度不認真」,還一副心不在焉的樣子,讓她感覺自己只是被洩慾的對象,在過程中她不悅說:「不做了」,但男友仍堅持做完,但僅用五分鐘「草草了事」,她一氣之下驗傷怒告男友性侵。
上月底,正妹又再度上警局提告,她說第一次報案後約十天來,與男友做愛多次,但其中有四次男友「辦事不力」,讓她有被性侵的感覺,再度控告男友妨害性自主。
警方獲報後兩度傳喚王男,王男無辜向警方說,他離婚後與正妹女友交往約八個月,現仍租屋同居,發生性關係都是你情我願;王男也回憶,兩人同居期間曾多次吵架,他每次吵到激動處欲離家時,女友都會叫他回房內「冷靜」,兩人擁抱和好後自然而然發生性關係,過程自己也相當投入,「不知道怎麼會被告性侵!」
雖遭法辦但難定罪
王男也解釋,最近與女友嘿咻過程中,並沒有聽女友說不願意繼續,研判可能因他曾與女友在路上遇到前妻,兩女還因故大吵一架,懷疑是女友為了報復才上警局提告。儘管王男與正妹是情侶,警方訊後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王男函送法辦。
律師蔡瑞麟強調,在性愛過程中,只要女方拒絕繼續,若男方不停止都恐觸犯《刑法》第二二一條妨害性自主罪,可能被處以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蔡瑞麟也說,以這對情侶的情況來說,女方一開始並沒有明言拒絕,因此若她要提告,就必須以錄音、影像或是驗傷等舉證,證明自己在性愛過程中曾要求中斷,不然恐較難構成性侵要件。
避免看電視滑手機
兩性專家江映瑤表示,男女間的性愛過程若因某一方感覺對方態度不夠投入,很容易演變成不愉悅的性愛經驗,除了要讓對方感覺自己全心全意投入外,應避免接電話、看電視、滑手機等行為,並且想像些讓自己血脈賁張的畫面,或許會讓過程更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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