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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就特首普選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的辦法做出重大決定,按人大決定的框架,有關特區政府如何提出一個有真正意義的選擇方案,對於港人爭取普選已經30年,是否可能接受一個有政治篩選的普選辦法,引起爭議。人大的決定使渴求民主的港人感到失望,立法會民主派議員已經聲言會否決方案,若情况無改變,政改或會告吹,朝野對峙將愈趨尖銳,政局動盪,社會秩序蒙上陰影,管治困局更難以紓解;現在只能寄望民間抗爭行動堅持和平非暴力,避免把香港推向深淵。
中央顧及安全系數
港人爭取普選訴求
人大決定的保守與收緊的程度,在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反映出來。提委會照搬選舉委員會的一套,決定的說明還寫明提委會由1200人組成,四大界別同等比例,各界別法定團體根據法定的分配名額和選舉辦法自行選出委員,這種寫法,加上提委會過半數提名、候選人限定為2至3人,已經封堵了泛民期望的商討空間。中央對選委會組成、操作控制之強度,在歷次特首選舉表露無遺,中央對提委會的控制倘若如出一轍,甚或猶有過之,由這樣的提委會執行政治篩選,中央不屬意的參選人就難於出閘成為候選人。
特首梁振英與不少建制派人士突出500多萬選民可以一人一票選特首,認為這是政制重大進步。選民可以投票選特首,確實過去所無,若是真正有意義的選擇,港人興高采烈也來不及,只是按人大的決定,選民可以投票選擇的僅為經過提委會選擇的候選人;提委會的提名操作,實際上是「選舉」,選民投票的選擇只是提委會的「選舉結果」,選民參與有政治篩選結果的投票,神聖一票的意義有所折損,所謂「重大進步」云云,言過其實。另外,選委會選特首,參選人只須獲得八分之一選委提名,就成為候選人,現在提委會的過半數提名,大大提高了提名門檻,這是倒退,還是進步?
人大決定的框架極度保守,由受充分控制的提委會,加上過半數提名和限定候選人2至3名,以三道關卡確保中央不屬意的人難於出閘,安全系數可謂做到百分之百;這個設計,只是從中央的安全系數出發,對於港人的真正有選擇的選舉訴求有所漠視,特別是對政改方案有否決權的民主派議員,立場與中央南轅北轍,中央不予理會,看不到有解決分歧的誠意。中央代表曾說過政改方案要中央和港人「雙認許」,現在人大決定的框架只有中央認許,民主派議員聲言否決,「雙認許」云云,從何說起。
特區政府與建制派要求市民「袋住先」,日後再優化。建制派人士曾經提出人大的決定宜有這個說法,使市民知道2017年的選舉並非終極方案,往後仍有改善空間,現在人大的決定和說明就此付諸闕如,促使渴望民主的港人有所爭議。其實,歷來中央處理香港民主進程,曾經說過的,或是《基本法》白紙黑字寫的,實踐起來與港人的憧憬有明顯落差,即使人大的決定有「承諾」,是否可信、港人會否相信,都是疑問;另外,在國家安全、愛國愛港的前提下篩選特首候選人,2017年如是,難道2022年中央就會拋棄這些前提條件?國家安全、愛國愛港是永恆議題,只要中央的思維停留於此,不可能接受不屬意的人成為候選人。若以為「袋住先」可換取真正有選擇的普選,豈非一廂情願想法?因此,從政制發展歷程、人大的決定有政治篩選實質、展望未來如何實現有真正意義的普選,引起反彈是自然的事。
朝野對峙愈趨尖銳
泛民要堅持和平非暴力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政改第二部曲就定下具體框架,有港區人大代表說是與其爭議不休,不如及早了斷。不過,從泛民陣營得悉人大決定後的反應,政改爭議不可能了斷。過去一段日子,激進力量在泛民陣營雖然佔奪了較多話語權,對與中央溝通帶來負面影響,即使如此,激進力量仍然未全面走上包括街頭抗爭之路,况且中間溫和力量一直期望與中央商討,尋求縮窄分歧,創造妥協空間;因此,前一階段,總的形勢是中央與泛民仍未全面對峙,但是,人大定出普選框架之後,激進力量恫言要對抗到底,中間溫和力量則難於尋求商討的空間。人大的決定似乎為政改爭議升溫,而非降溫。
泛民陣營聲言採取持續抗爭行動,包括佔中、罷課、不合作等公民抗命行動,事態將如何發展,無法估計,因為接下來發生的將會是大量市民被捲入政改爭議,而且並非簽名、民間投票這些相對靜態的行動,而是直接與權力當局的惡性互動,會否出現不愉快,甚至流血事件,已經成為懸念。泛民陣營對人大的決定,基本上視為港人爭取民主的一個階段終結,也是新階段的開始,他們在這兩階段的手法肯定不同,香港整體面對的風險陡地升高,無論事態如何發展,只能期望泛民陣營要堅持以和平非暴力爭取民主,特別與激進勢力劃清界線,避免香港出現陷於動亂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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