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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六市愛國街前天清晨一場惡火,波及四家店面,縱火者竟是服飾店女老闆的同居林姓女友,一度生疑的女店主,還深情對嫌犯說:「如果真的是妳,千萬不要承認。」警方除依公共危險罪嫌將全案移送法辦,林女另將面臨其他店家上百萬元民事求償。
還在現場抽菸旁觀
警方前天下午火場鑑識時,見一名綁馬尾女子在現場抽菸旁觀,事後調閱起火點監視器畫面比對,確定是服飾店對面的美甲店員工林欣蓉(三十歲)縱火,晚間將她帶回偵訊。
林女表示,今年初與服飾店老闆張女(三十一歲)相戀,張覺得雙方個性不合,日前提出「先分手冷靜一陣子再說」,她不得不同意,但懷疑是在張女店內上班的前女友居中挑撥,七天前萌生縱火報復念頭,偷偷複製鐵捲門遙控器。
林女前天凌晨坐計程車前往店內縱火,再趕回同居處營造不在場證明,清晨五時還陪著張女父母要出門;不久張女接獲警方通知,趕往現場時曾問:「火是不是妳放的?」林女矢口否認。
美甲店員工都不敢相信她會縱火,表示林張二人交往一個月就同居,林女為增加和張女相處時間,上個月還辭掉建設公司工作到美甲店上班,雙方仍在磨合期,最近聽說二人鬧分手,但看起來互動仍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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