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很多親友在 馬來西亞, 他們對我說 馬來西亞 討厭及希壓華人. 馬來西亞是對華人...心照啦...
片 第9分鍾 就係
[media=x,500,375]VIDEO 以上影片乃youtube提供,與本站無關; 若無法觀看,可查看
原網址 。
事件經過
5月13日此日騷亂開始發生。
馬華公會發表聲明稱大選結果已反映出華人拒絕馬華公會代表華人參與內閣,因此決定退出內閣。
晚上6:00左右,一群馬來青年由雪蘭莪州的鵝嘜縣(Gombak)出發,前往拿督哈侖在首都吉隆坡住處集合參加遊行,在吉隆坡郊區文良港(Setapak)地區與華、印族人發生衝突。6:45時,三具華人 屍體被發現。
晚7:20許,敦拉薩克以內政部長身份宣布首都及雪蘭莪州進入24小時戒嚴狀態。在首都地區,甘榜巴魯(Kampung Bharu) 、怡保路(Ipoh Road) 、端姑·阿布都拉曼路(Batu Road) 、金馬律(Campbell Road/Dang Wangi)、秋傑路(Chow Kit Road) 等均發生騷亂事件。
晚上8:00,正副首相,在警察總部與陸軍及警察首長會商後,敦拉薩克調派2000名軍人及3600名警察進入首都維持秩序 (因所調派的所有軍人及警察均為馬來族,引起執法公正性的懷疑)。隨後,霹靂州、森美蘭州及柔佛州相繼戒嚴。
晚10:40,首相東姑向全國作電視廣播,指稱此次事件為反對黨的過失,並呼籲人民與政府緊密合作,政府將負起責任以維持安寧。如果需要,他將咨請元首宣布全國進入緊急狀態。接著,敦拉薩克邀請馬華公會正副會長陳修信及許啟模,發動成立友好委員會,分赴各出事地區去安撫勸解。當日官方公布有25人死亡。
5月14日政府開始實行戒嚴。股市休市。航空、火車、水上交通一切停頓。只有在傍晚,人民被允許步行或騎腳車上街購物,不准乘坐汽車。
最高元首發布宣告,召集馬來西亞後備軍人服役。警察局長下令動員警察志願儲備人員。各地區居民組成自衛團,保衛家園及自身安全。政府也呼籲人民前往醫院捐血,供傷者使用。當時正在美國華盛頓訪問的新加坡首相李光耀表示,希望馬來西亞的暴亂能迅速解決,並認為這次暴亂可能會擴散至新加坡。
晚上11時,最高元首應首相之請,頒下緊急法令,賦予首相東姑特別權力處理此次事件。官方公布事件已造成39死亡、114 人受傷、15人被捕。
5月15日所有報紙被令停刊。吉打、玻璃市、麻六甲相繼被宣布為戒嚴區,各地解嚴時間均為上午三小時。
反對黨順利從聯盟手中接過檳城的統治權,由林蒼佑出任首席部長,林蒼佑並和首相東姑達成協議,將不會與霹靂州的反對黨在任何議題上結盟。
官方公布,接近100人死亡,約150人被捕。民間統計則為,200人死亡,270人受傷。
5月16日成立國家行動委員會 馬華公會宣布,同意參加一個看守內閣。
英國政府在倫敦宣布,駐馬的3600名英軍不會介入馬來西亞之暴亂。英國政府對此次暴亂不願發表評論,但已有以軍隊干預馬來西亞暴亂的緊急計劃,但僅有在大馬首相東姑提出請求,且經過英內閣通過後,英軍才會介入。「在5月30日:英國允諾供應馬來西亞所需之軍事配備。」
最高元首在首相咨請之下,成立國家行動委員會(注17)(National Operation Council, NOC),副首相敦拉薩克為其負責人。NOC 之成立,意即馬來西亞暫時放棄了民主體制,而以NOC 為決策領導單位。敦拉薩克稱NOC 約需半個月時間才能使秩序恢復正常。NOC 宣布擱置國會及州議會,暫停尚未完成的東馬地區之普選,實施宵禁及暫停行使所有法律權利,這意味著NOC 可以進入任何住宅搜查,沒收私人財產,拘留驅逐任何人,實施秘密審判,對犯罪行為頒布包括死刑的刑罰,撤銷任何人的公民資格,修改法律及制定各項法律的臨時條款。
全國新聞檢查被宣布實施,發布至國外的新聞,必須將新聞副本送交政府檢查,但非強迫性。
NOC 並捕獲據信為共產黨黨員的93人(非法組織)。
官方公布,89人死亡,272人受傷,305人被捕。
5月17日敦拉薩克公布NOC 組成名單,另一方面,馬華公會宣布,馬華公會對參與政府一事重新考慮。
NOC 下令取消所有外國記者之宵禁通行證,要求記者們採用官方所提供的新聞稿及統計數字;僅有國營電視台及電台的記者被允許在各地通行。官方公布:98人死亡,300 人受傷,約500 人被捕。民間統計,250-300人死亡,超過1000人被捕,其中包括 9名國會或州議會議員。
5月18日報章在經過政府的嚴密檢查過,被准予發行。官方公布,136 人死亡,316 人受傷。
5月19日火車、公車、銀行恢復正常運作。
NOC 決定在西馬11州內設置「地方行動委員會」,由各州首席部長領導,成員包括軍事及警察官員,以維持各地秩序。
官方公布:147人死亡,3022人被捕。
5月20日首相東姑宣布新內閣名單。
馬來西亞政府考慮重新裝備 3個新的陸軍營隊,以擴充武力應付緊急狀況,請求澳洲、英國及印度協助擴充軍備,並獲印度政府同意,澳洲政府則尚未回應。
官方公布,吉隆坡地區157人死亡,全國超過3000人被捕。
5月21日公務員恢復上班。吉隆坡戒嚴放寬,每天7:30am至2:00pm可自由活動;首都以外地區每天戒嚴12小時。
官方公布,吉隆坡地區163人死亡。
5月22日敦拉薩克在記者會上保證,類似此次暴亂將不會再發生。沙巴及砂勞越報紙被停刊。政府公布報紙及其他出版物的管理規則。
官方公布,吉隆坡地區163人死亡,約400人失蹤。民間統計約500人死亡。
5月24日沙巴報紙恢復出刊。
包括《時代雜誌》、《新聞周刊》及多種來自國外的報章或雜誌被禁入口,但在代理商「撕去並燒毀」刊載有關馬來西亞暴亂的數頁報導後則開禁。
官方宣布,167人死亡,330人受傷,3963人被捕。
警方及軍人仍在首都地區保持24小時巡邏。
5月27日霹靂州州務大臣將最近馬來西亞發生之暴亂事件歸咎於共產黨,並在友好委員會上勸告同胞們不要聽信謠言或別人的煽動,該委員會是在暴亂發生後組成。
馬來西亞向美國尋求武器援助,遭到拒絕。美政府僅根據一項軍事買賣計劃加速遞交若干通訊裝備。
5月29日華人社會開始進行一項徵求支持的運動,籲請馬華公會主席陳修信為華人社會利益而參加聯合政府。
政府已在泰馬邊界加強安全措施,以防潛隱在邊界的共產黨分子向南部移動 (暴亂發生後,共產黨或各私會黨「化暗為明」,積極活動,以爭取浮動的民心。在 513 事件中,大多數評論均認為此事件與共產黨牽涉極深,而往後消滅共產黨成了要務,延續至1989年左右。) ,利用大馬之緊張局勢擴大活動。
官方公布,173 人死亡。
5月31日六十餘華人團體提出要求馬華重新參加內閣。
新加坡當局已封鎖所有自馬來西亞的入口通道,僅允許非馬來人入境。
6月2日新加坡6名青年被警方以攜帶攻擊性武器及群毆向法庭起訴。新加坡地區,官方公布2人死亡、受傷38人。民間統計死亡人數40人。
吉隆坡地區居民因相信新的衝突已再度發生,而引起慌恐,警方隨後證實並無重大事件發生。
6月3日吉隆坡宵禁時間縮短,從下午5點至第二天凌晨5點半。
政府發給每名在暴亂中喪失工作或家園的難民5至15美元的生活津貼至他們找到工作或重建家園為止;澳洲已同意給予馬來西亞政府額外軍事援助,包括步槍、通訊設備、海面巡邏小艇等。英國及印度所援助的軍事裝備運抵大馬。
新加坡公布,4人死亡,40人受傷。馬來西亞官方公布,吉隆坡地區,178人死亡,全國共6155人被捕。
6月7日馬來西亞取消元首誕辰的假日,及取消一切慶祝活動,緊張氣氛仍籠罩吉隆坡。
6月8日至6月27日各中學恢復上課,小學依舊停課。大馬軍隊在霹靂州北部大規模搜查及逮捕共黨分子。
吉隆坡地區解嚴時間也放寬。
馬來西亞印度國大黨宣布將留在政府內閣中。
新加坡政府下令49名大馬人離境。馬國官方宣布,182人死亡,346人受傷,7100人被捕。
6月5日被令停刊一個月後,《中國報》在政府特別允許下,於今天開始重新發行。官方公布,7500人被捕,其中6511人已被釋放。
6月28日至7月1日吉隆坡地區衝突再起,警方設置路障,防止其他地區人民進入市區。官方公布,186人死亡。民間統計,已達1200人死亡。
除了首都地區,其他地區解嚴時間均為 4小時。默迪卡體育場被用作難民收容所。
敦拉薩克重申,政府決心不讓暴亂悲劇重演。官方公布,195人死亡。
7月5日及7月6日吉隆坡地區騷亂分子展開「街頭戰爭」,用「打了就跑」的策略,警方則封鎖任何騷亂事件發生的地區。
吉隆坡地區第一次發生警員被殺害事件,造成一死一重傷,警方因此逮捕57名可疑份子。
7月8日政府報導,自5月13日暴亂發生以來,因火災而毀損840萬馬幣,稅收損失2100萬馬幣。
7月11日起人們對於東姑的領導喪失信心,要求東姑即刻辭職。
由首相領導的聯盟召開最高執行委員會,吉隆坡地區採取了大規模警戒措施。
7月17日:馬哈地致函東姑,要求東姑辭職,謂東姑犯下錯誤。馬來亞大學約1000名學生示威遊行,要求東姑下台,警方在馬大門口設置路障,檢查進出人士。
7月19日:敦拉薩克呼籲人民支持首相東姑的領導。敦拉薩克並接見中華總商會代表,感謝該會在戒嚴時期協助恢復正常各項商業活動。
7月20日:東姑指責馬哈地領導暴力行為。因馬哈地致函馬拉學院及莫斯里姻學院向學生指控東姑所犯的錯誤。馬哈地因此被逐出巫統執行委員會。
7月30日教育部長宣布,從1970年起,將以馬來西亞語替代英語為英文源流小學教學媒介語。
8月31日為免不法份子藉機引起騷動,所有慶祝國慶之遊行、表演及宴會等活動皆被取消。馬來西亞以「最簡樸而沉重的方式慶祝獨立12周年」。
9月2日馬來西亞政府下令禁止一切旨在迫使首相東姑辭職的公開集會,因此類集會妨害公共秩序。
登入後,內容更豐富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賬號?註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