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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父親給夢鴿的信:是您將兒子送上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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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31 15:05:2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近日李某某案庭審引發高度關注,其母夢鴿爲了證明兒子無罪四處奔走。在30日晚11時19分,“思想彙聚人生”在微博推薦了一封信,標題爲《一位父親給夢鴿的信》,這封信稱將李某送上法庭的不是楊女士,不是公訴人,而正是他的母親夢鴿女士。截止記者發稿時,這條微博已經轉發達3萬多次,評論4千余條。
據悉,這封信是以一名父親的口吻寫的,這位父親表示心中理解夢鴿的“作爲父母在孩子遇到困難時候那種不惜代價的救子心理”,但是同時也直指夢鴿慈母敗兒,驕縱放任李某某。並舉出相應作證,說:“作爲一名父親,在我兒子未滿18歲前,我不會給他買車,不會讓他開車上路違章幾十次還找人幫他擺平,更會以身作則的告訴他不能酒後駕車。”在信件末尾還直接批評了夢鴿在法庭上的醜相,指她“嘶吼著告訴大家,楊女士如何不對,小夥伴們如何不對,酒吧如何不對,法官如何不對。在他眼裏,他沒有錯,錯的是周圍的一切。”

  對于這封《一位父親給夢鴿的信》,網友們紛紛表示支持。

  @suki龔:執迷不悟的母親,所以毀了自己的孩子。

  @偶爾也是緣:養不教父之過,爲何不說是李父的錯呢?

  @黃雅Celia:過分溺愛的惡果

  @任志強: 子不教,父之過。
20130830_5573.jpg

《一位父親給夢鴿女士的一封信》全文:

  夢鴿女士:

  我是一名父親,理解作爲父母在孩子遇到困難時候那種不惜代價的救子心理。我不認爲李某某是個罪大惡極的人,畢竟他也許只是個孩子(抱歉,我只能說也許),把他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楊女士,不是法院,而是你----夢鴿,他的母親。

  作爲一名父親,在我兒子未滿18歲前,我不會給他買車,不會讓他開車上路違章幾十次還找人幫他擺平,更會以身作則的告訴他不能酒後駕車。

  作爲一名父親,在我兒子未滿18歲前,我不禁止兒子和朋友喝酒,但不會讓他夜裏12點還和朋友厮混于酒吧,也許我不能把他綁在家裏,但至少我不會給他去酒吧消費的錢。

  作爲一名父親,如果我的兒子因爲輪奸被抓,我會羞愧至極,因爲我沒有給他正確的性教育,沒有盡到家長的責任。我不會再固執的告訴兒子,你沒錯,都是別人的錯。

  作爲一名父親,如果我的兒子坐在被告席上,我會鼓勵他承擔自己的罪責,認識自己的錯誤,爭取受害人的諒解,在入獄前我能教給他最後的道理就是:男人要敢做敢當。

  夢鴿,您的兒子不滿18歲就開車上路,您是支持的,在他眼裏,您不是支持他開車,而是支持他知法犯法,法律對他來說,兒戲而已,出了事爸爸媽媽會替我擺平的。

  夢鴿,您的兒子不滿18歲就打人被勞教,出來後您又給他買了輛新車,在他眼裏,被勞教不是懲罰,相反還能得到獎勵。

  夢鴿,您的兒子不滿18歲就打人被流連酒吧,您也是支持的,因爲您給了他時間、給了他錢,在他眼裏,家長支持他“玩玩而已”,無論是酒還是女人。

  夢鴿,您的兒子拒不認罪您是支持的,因爲您還在嘶吼著告訴大家,楊女士如何不對,小夥伴們如何不對,酒吧如何不對,法官如何不對。。。在他眼裏,他沒有錯,錯的是周圍的一切。

  案件的事情,我不想評價,相信法律會給出最後的評價。

  還是那句話,把李某某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楊女士,不是法院,而是你----夢鴿,他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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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31 16:46:08 | 顯示全部樓層
巧感人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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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31 23:09:17 | 顯示全部樓層
very correct, since all the children make the big mistake since their parent never tech them with correct direction and so they gradually make worse and worse, eventually need to be put in to prison or death. The main responsibility is their parent not other 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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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31 23:30:3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臨江風 #1 的帖子

明乎其實有爺生, 無乸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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