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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雄地檢署9日上午偵結高雄海關集體貪渎案,認定20名海關人員8年來至少收賄1200萬元(新台幣,下同),護航廠商進口農産品、五金機械等貨物不予查驗,並協助逃漏關稅上億元,檢方上午將20名關員與5名行賄廠商依“貪汙治罪條例”提起公訴,其中侯旭聰等5名關員被具體求處30年重刑。
據悉,高雄海關機動查緝隊不但長年收受廠商賄款,還將賄款當規費,派員向業者收錢後回隊上分贓,而其包庇放行的五金機械中,甚至有管制出口的核武材料真空幫浦、滾珠軸承等,因貨源來自日本,連日本《朝日新聞》都以大篇幅報道台灣海關收賄弊端,丟臉丟到海外。
今天起訴的關員中,另有蔡宗融等10人因坦承犯行,又繳回合計430萬元賄款,獲檢方向法院建請宣告緩刑,以啓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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