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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文化,淵遠流長,博奧精深,其傳承得以歷久不衰,且發揚光大,文字之功實不可沒,而文字由實用進而為藝術與繪畫同為藝術殿堂之雙璧,則不得不歸功於毛筆。毛筆運作之空間極大,點畫之提頓、轉折,要方要圓均能得心應手,其美化效果,非其他書寫工具所能望其項背。
歷史記載中,秦朝大將軍蒙恬為毛筆之發明人,但在出土的文物中,可發現到,遠在秦朝之前的器皿中即有毛筆書寫的痕跡,例如:周朝青銅器上所鑄寫之金文、鐘鼎文,即可明顯看出係由柔軟筆觸所書寫;再者,民國四十三年在湖南長沙市郊出土之戰國楚墓文物中,即有多種古毛筆,由此,我們可推斷中國在極早期就很普遍的使用毛筆。
毛筆所使用的毛料,在歷朝中均以該朝施行字體之所需而有所選擇,但皆以動物毛為主,而今日毛料之選用則非常廣泛,台灣製筆業除對狗、貓毛有所迷信忌諱外,舉凡動物毛髮幾乎都可用來製筆,較常用的有黃鼠狼、山羊、馬、豬、狐狸、野兔、鹿....等等;另日本產製的人造毛─尼龍絲,不但有毛鋒,更有彈性,因此大部分廠家均會在毛筆裡邊加些尼龍絲,以增強毛筆彈性;還有,毛筆了為其筆形順暢,部分筆頭底部,也會加些植物原料─黃麻絲做為襯底,以增加筆頭外形美觀,並對筆頭之綁固有極大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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