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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契約 平民也夯 嘿咻幾次 度假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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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3 22:30:4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賈斯汀夫婦婚前契約明訂,若男方出軌須付1475萬元台幣給女方。

蘋果日報
2013年05月02日   
【李寧怡╱綜合外電報導】美國名流盛行簽訂婚前契約,現在普及到市井小民。越來越多已婚或未婚伴侶找律師簽訂「生活型態契約」,
內容包羅萬象,從性生活頻率、雙方體重等各層面都多所約束,但專家對這股風潮看法兩極。
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地方台CBS2日前訪問一對剛簽署生活型態契約(lifestyle clause)的夫婦,
先生蘇利文承諾讓妻子有「更多樂趣、更多約會及更多我的時間。」有人甚至連度假規劃、性生活頻率等,都要列入條款。
男星偷腥賠千萬
好萊塢男星賈斯汀(Justin Timberlake)去年10月與女星潔西卡貝爾結婚,協議若偷腥會賠償女方1475萬元台幣;
女星妮可基嫚(Nicole Kidman)則承諾在老公齊斯厄本(Keith Urban)不出軌的前提下,每年至少支付他1350萬元台幣。
婚姻律師納辛說,要求簽訂生活型態契約的客戶,過去5年間增加1倍,他們的要求「越來越有創意」,
例如有人要求女方不能穿綠色衣服,更令人驚訝的是,「他們不是富豪,而是中學老師、冷凍設備公司老闆等普通人。」
繁瑣條款恐無效
婚姻顧問暨性治療師藍迪絲贊同簽訂契約,「訂出框架,知道婚姻如何進行,會很有趣。」婚姻協調專家伊斯列則認為,
婚前契約「會破壞婚姻」。律師卡蘿莎指出,契約條款若太繁瑣,可能導致無效,「每周性愛次數這類條款,無法在法庭要求執行。」
奇特生活契約條款
★若妻子體重超過77公斤,或丈夫體重超過108公斤,要給對方295萬元
★妻子不得看其他男人,或和以前的男同學說話
★妻子每周至少煮4餐飯,否則沒有零用錢
★丈夫在家時,妻子不得彈鋼琴
★丈夫若對岳父母無禮,每次要付29.5萬元賠償金
★若丈夫出軌,要支付妻子賠償金,最高達1.47億元
★妻子懷一胎,丈夫要付147萬元
註:金額均為台幣   資料來源:《紐約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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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4 00:44:59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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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4 15:10:44 | 顯示全部樓層
回應 05ho #1 的帖子

婚姻即是明買明賣,每樣刀有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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