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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時渡假」是房產的一種,分散成小規模的使用權。投資者買下某個物業的所有權,年期一般為20至40年,然後可以在每年的固定時段,如一至兩周,使用該物業。一般用於度假別墅、旅館,還有像是遊輪、或是休閒用的交通工具等
與長實(001)拆售葵涌雍澄軒酒店的方式比較,「分時渡假」亦有所不同。雍澄軒以「賣斷業權」出售,但「分時渡假」只出售一段時期的使用權,而非永久業權。
「分時渡假」的概念源於業主買下渡假物業後,因未能經常入住,而不得不將該資產處於長期閒置的狀態;另一方面,一般很少人能單獨買下一整棟度假別墅。因此,透過「分時渡假」,將不同時期的擁有權拆售,令更多人得益。
對於經常渡假人士,長遠而言,「分時渡假」可省卻不少住宿費,但須注意投資者須承擔建築物的維修和管理,而且增值的空間不大,同時也不容易轉售。
成日聽到有的厄人既 Cases、大家有無玩過 Time Sharing 呢樣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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