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ttp://news.msn.com.tw/news3095720.aspx
鑑於年輕男性感染愛滋病增加,衛生署今天表示,發生危險性行為七十二小時內,自費使用一個月抗愛滋藥物,還來得及預防愛滋病。
疾病管制局提醒不安全性行為的緊急用藥預防愛滋,當事人可至全台四十一家愛滋病指定醫院,經醫師評估後,緊急服用抗愛滋病毒藥物一個月,自費約新台幣兩萬到三萬元之間。
衛生署防疫醫師羅一鈞說明診療指引,發生危險性行為的人,先在愛滋病指定醫院抽血檢驗,接受諮詢及衛教,服藥一個月,並且在滿第一個月、第三個月、第六個月時,持續追蹤,若均未檢出愛滋病毒,則可結束追蹤。
羅一鈞說,國外研究證實,事後使用預防性投藥,可降低八十%感染愛滋病毒的機率,如果使用三種抗愛滋病毒的藥物,預防效果可以更好。
現有新北市衛生局和亞東醫院提供相關諮詢的實務經驗,羅一鈞說,其他愛滋病指定醫院,也有類似服務,只是很低調;民眾需要認知,事後投藥,只是一種方法,絕非萬無一失,使用保險套及水性潤滑液的事前預防仍不可免。
高雄醫學大學副校長、台灣預防醫學會成員陳宜民指出,去年他對約一千兩百名男同性戀者問卷調查,結果只有三成知道危險性行為的事後預防投藥,希望衛生署能加強宣導及配套,讓一時不小心的人,有個事後補救之道。
登入後,內容更豐富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賬號?註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