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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社會工作?
「社會工作」是一門助人自助的專業。自從一九九七年六月六日通過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第505章)後,「社會工作」隨即成為一個具備法律定義的名稱。社會工作擁有獨特的專業理論、知識、價值觀、工作方法及應用技巧;其宗旨是:發展和強化個人或群體的潛能,改善社會的制度和情況,促使個人或群體問題得到解決,預防個人或社會問題的發生,從而促進社會發展和人們的福祉。
怎樣才可成為「社會工作者」?
任何人必須獲取認可的社會工作學歷(碩士、學士、副學士、高級文憑、榮譽文憑或文憑等),並向社會工作者註冊局取得註冊,才可使用「社會工作者」的稱號。香港現有八間大專院校提供認可的專業社會工作訓練課程,內容除了包括主要的社會工作理論、工作方法及技巧外,亦涉獵心理學、社會學、政治學、經濟學及法律等輔助學科,以協助學員分析問題成因及服務對象的需要。
「社會工作」課程讀些甚麼?
若要註冊成為社會工作者,申請人必須修讀認可的社會工作課程(碩士、學士、副學士、高級文憑、榮譽文憑或文憑等)。各間院校的認可課程在學科設計和名稱分類上或有所不同,但皆包括以下必修的社會工作訓練範疇:
(1) 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2) 社會福利制度與社會政策;
(3) 社會工作理論與實踐;
(4) 社會科學/通識教育;
(5) 實習指導
「社會工作者」做些甚麼?
現時本港約有超過一萬三千名註冊社工,大部分投身社會福利署及本港三百多間社會服務機構工作;服務範圍大致分為家庭及兒童福利、青少年工作、康復服務、安老服務、違法者服務、社區發展及醫務社會服務等。由於近年社會需要急劇轉變,福利服務亦與時並進,與不同界別展開跨界別的合作,先後發展了新來港人士服務、僱員再培訓課程、長期病患者支援服務、愛滋病支援服務、市區重建社工隊等,社工涉獵的範圍因此擴展至勞工、就業、教育、醫療、健康、房屋、市區重建、文化康樂、扶貧,以及國際救援等範疇。
「社會工作者」有甚麼貢獻?
社會工作者除了為服務使用者提供救助性、預防性,以及發展性的服務,協助他們面對成長過程和現實生活帶給他們的衝擊和挑戰之外,亦會透過助人自助的過程,達致下列目標:
(1) 提升人力資源:提高個人能力、態度和動機,培養積極的個人和社會價值觀,發展人力資源,為社會貢獻所長;
(2) 倡導更公平的社會環境:防止貧乏或邊緣的社群受到社會排斥,反壓制和反歧視,倡議更公平的社會環境,讓弱勢社群能夠自力更生;
(3) 凝聚家庭力量:鞏固及強化家庭功能,以提高家庭培育個人成長和抵禦逆境的能力,並推廣友善對待家庭的社會環境;
(4) 促進社區團結:營造共融和互相接納的社會氣氛,讓弱勢社群更容易融入社會,並鼓勵自助互助的精神,促進正面、互信的社會關係,鼓勵社會參與,促進社會的和諧團結;
(5) 建立更平等的社會:倡議及促進社會資源更合理的分配,參與及監察公共政策的制訂及實施,以及改善現有的社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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